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醫療民事法專題討論
Seminar on Medical Law 
開課學期
103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吳志正 
課號
LAW5218 
課程識別碼
A21 U447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法1402 
備註
與研究所合開。研究所學生優先選課。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4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1LAW5218_MedLaw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開課老師具有醫法雙修之背景,故本課程擬跳脫傳統法學之束縛,以醫學與法學科際整合的觀點切入,就醫療民事責任之爭議問題進行深度研究, 將著重於學說與實務之檢討與反省。視同學選修之狀況,原則上,先由老師以lecture方式進行概論式介紹,嗣後由選修同學分組以seminar方式選擇案例進行報告與討論。
案例討論的主題參下列分週課程進度,老師於第一次上課時會就各週預定主題進行破題說明,同學可於各該週主題範圍內選擇案例自由報告(或取得老師同意後, 由同學另訂主題)。同學若有需要,可由老師協助就各主題提供相關實務判決。 

課程目標
1)掌握醫療民事責任法律之梗概

2)學習醫法整合式之法學方法

3)啟發同學對醫事法學研究之熱誠 
課程要求
1)請同學熱誠地參與課程

2)負責報告題目之撰寫,毋庸提供紙本
但請務必於上課前3天將ppt轉換成pdf檔寄給老師與助教,並上傳至Ceiba的討論區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以FB聯繫 (帳號: Chih-Cheng Wu) 
指定閱讀
隨堂指定 
參考書目
(僅列出授課老師與課程相關論文供參)
《專書》
1、解讀醫病關係Ⅰ─醫療契約篇(元照,2006•9)。
2、解讀醫病關係Ⅱ─醫療責任體系篇(元照,2006•9)。
3、醫療法律(與陳聰富等合著,元照,2012•3)
4、醫事法專題講座(與潘維大等合著,新學林,2012•9)
5、醫療糾紛處理之新思維(1)--以台中地院醫療試辦制度為中心(與陳聰富等合著,元照,2013•11)
6、病患履行利益與固有利益之損害賠償,收錄於《孫森焱前大法官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》(新學林,2013•11)
7、醫療糾紛處理之新思維(2)--從鑑定意見談醫療過失責任之認定(元照,2014•8)

《期刊》
1、論緊急專斷醫療之民事醫病關係(萬國法律雜誌149期,2006•10)
2、醫療契約之定性(月旦法學雜誌139期,2006•12)
3、論治癒機會喪失之損害賠償(法官協會雜誌9卷1期,2007•6)
4、論人工流產自主決定權之侵害與損害(東吳法律學報19卷2期,2007•10)
5、存活機會喪失─醫療損害之迷思(月旦法學雜誌150期,2007•11)
6、醫療傷害損害請求權之消滅時效(月旦法學雜誌153期,2008•2)
7、以疫學手法作為民事因果關係認定之檢討(東吳法律學報20卷1期,2008•7)
8、醫療傷害之民事因果關係與歸責(東吳法研4期,2008•9)
9、誰來說明?對誰說明?誰來同意?—兼評醫療相關法規(月旦法學雜誌162期,2008•11)
10、次細胞層級之人身損害初探―兼評臺灣高等法院87年度重上國字第1號民事判決―(東吳
法律學報20卷1期,2009•1)
11、醫療事故中之「損害」概念(臺灣法學雜誌146期,2010•2)
12、談醫療事故之因果關係(臺灣法學雜誌161期,2010•10)
13、科際整合觀點下之醫療糾紛鑑定(月旦法學雜誌190期,2011•3)
14、實證醫學數據於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上之意義(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0卷1 期,
2011•3)
15、揭開民事損害賠償法相當因果關係之神秘面紗—從最高法院判例談起(國立政治大學法
學評論125期,2012•2)
16、存活•治癒機会の喪失に基づく患者の損害賠償請求(東洋文化研究15号, 2013•3)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課堂報告 
80% 
 
2. 
課堂表現 
2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8  課程介紹與分組(Lecture: 醫事責任概述) 
第2週
9/25  醫事法總論(Lecture: 醫事訴訟之現狀與變革) 
第3週
10/02  醫事法總論(Lecture: 醫事鑑定-I 如何就鑑定意見踐行證據調查) 
第4週
10/09  醫事法總論(Lecture: 醫事鑑定-II 因果關係之鑑定) 
第5週
10/16  醫事法總論(Lecture: 醫事鑑定-III 過失與損害之鑑定) 
第6週
10/23  期刊導讀(原則上由大學部同學報告)
第一次上課時指定 
第7週
10/30  (老師出席第五屆海峽兩岸醫事法研討會 / 停課一次) 
第8週
11/06  期刊導讀(原則上由大學部同學報告)
第一次上課時指定 
第9週
11/13  案例討論(原則上由研究生報告, 下同)
醫療契約之當事人(97台上2735、95醫27) 
第10週
11/20  案例討論
事實說明自己原則(95醫17 / 98醫上14、95醫5、89重訴472) 
第11週
11/27  案例討論
注意義務之認定基準(高分院101醫上9、98台上656) 
第12週
12/04  案例討論
告知後同意原則(94台上2676刑、101台上2637刑、99醫上13) 
第13週
12/11  案例討論
存活機會喪失理論(92上596、98醫上訴7雄刑 / 96年台上2032) 
第14週
12/18  案例討論
損害賠償數額之認定
(92台上2695、99台上1055 / 100台上1214、103台上706) 
第15週
12/25  案例討論
產前診斷失誤(90台上486、101台上1881) 
第16週
1/01  元旦放假一週 
第17週
1/08  案例討論 機構責任